注:1 通风风管全面的末端设备包含:风机盘管机组、诱发器、变(定)排风量尾端、排烟系统电动风阀(口)与地板送风模块、中效过滤器、高效送风口、风机过滤器发电机组,另一台包含:消音器、电除尘器、电加热器、空气加湿器、紫外线灭菌设备及排风系统热回收器等。
2 空调水系统末端设备包含:辐射板风机盘管、风机盘管机组和空调机组内风机盘管和板式热交换器等。
3 机器设备自控系统包含:各种环境温度、的压力与总流量等感应器、执行器、自动控制与智能控制系统设备和手机软件等。
3.0.8 通风与空调工程项目子分部工程工程质量的工程验收应依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按本标准表3.0.7所列分部工程开展。子分部工程达标工程验收需在隶属分部工程的工程验收悉数验收合格后开展。
3.0.9 通风与空调工程项目分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工程验收应按照分部工程相对应的本标准实际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个分部工程应依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一次或多次工程验收,检测工程验收批的批号、样本数量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体总数与遍布情况判断,并要遮盖全部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其中包含多种多样材料、工程施工工艺的风道或管路时,检测工程验收批宜根据不同材料开展排序。
3.0.10 报验验收检验取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报验验收检验应按照本标准附表B的有关规定执行。良品率大于等于95%的取样鉴定计划方案,应列入第Ⅰ抽样方案(下称Ⅰ计划方案),主要应用于主控项目;良品率大于等于85%的取样鉴定计划方案,应列入第Ⅱ抽样方案(下称Ⅱ计划方案),主要应用于一般项目。
2 当查找出抽样检查评价方案所需要的商品样本数n超过报验的产品数量N时,解决该报验整体中每一个商品进行检测。
3 强制条款检测应使用悉数检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