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中要求:
3.3.8 机械设备加压送风管路设置和耐火等级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纵向设定的送风管道应单设在管井内,当确实有困境时,未设置在管井内或与其它管路共用管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1.00h ;
2 水准设定的送风管道,当设在装修吊顶内时,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0h;当未设置在装修吊顶内时,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1.00h。
针对送风管道、排油烟管道的耐火等级的判断应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 17428的测试标准,当耐火完整性和耐火性同时获得时,方可看作符合规定。
耐火等级规定
4.4.8 排油烟管道设置和耐火等级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纵向设定的排油烟管道应设在单独的管井内,排油烟管道的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h;
2 水准设定的排油烟管道应设在装修吊顶内,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h;当确实有困境时,可以直接设定在房间里,但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0h;
3 设在过道位置装修吊顶里的排油烟管道,及其穿越重生疏散出口的排油烟管道,其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0h,但配套用房和车库的排油烟管道耐火等级并不小于0.5h。
4.4.9 当装修吊顶里有易燃物时,装修吊顶里的排油烟管道应使用难燃材料开展隔热保温,并应当与易燃物维持不低于150mm的间距。
4.5.7 送风管路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0h,当送风管路超越疏散出口时,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50h
此条对送风风管的耐火等级进行了要求。对送风管路超越疏散出口的,参考疏散出口对楼层板的需求,要求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50h,针对管路的耐火等级的判断应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 17428的测试标准,当耐火完整性和耐火性同时获得时,方可看作符合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水准穿越重生疏散出口或避灾区域排烟风管或排油烟管道、未设置在管道井里的加压送风管路或排油烟管道、与排油烟管道布局在同一管道井里的加压送风管路或补风管路,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1.5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