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风管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材料耐火等级应满足防火设计要求,非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表3.1.3的规定。
2 非金属、复合材料风管所用压敏(热敏)胶带和胶粘剂固化后的燃烧性能应为难燃B1级。
3 PVC材料法兰的燃烧性能应为难燃B1级。
4 风管连接处密封材料燃烧性能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
5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应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满足系统防火设计要求。
6 当风管穿过需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按本规程第4.1.7条的要求设置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并封堵严密。
7 织物布风管应符合本规程第3.10.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1)核查风管燃烧性能测试报告;2)点燃试验;3)尺量、直观检查、探查密封状况;4)用测压设备进行压力测试试验。
5.2.2 金属、非金属、复合材料风管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风管板材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2.1、表3.2.6-1、表3.3.1、表3.4.1的规定。
2 非金属及复合材料风管板材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1.3条的规定;采用的铝箔压敏、热敏密封胶带应符合本规程第3.1.3条的规定;双面彩钢板玻璃纤维隔热风管的板材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1.9、表3.6.3-1的规定。
3 无机玻璃钢风管壁厚度及玻璃布层数应符合本规程表3.5.1-1、表3.5.1-2的规定。
4 有机玻璃钢风管壁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5.2-1的规定。
5 硬聚氯乙烯、聚丙烯(PP)风管壁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5.3-1、表3.5.3-2的规定。
6 机制玻镁复合板风管板材应符合本规程第3.6.4条的规定,厚度按系统类别应符合本规程表3.6.4-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