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烟排烟系统GB 51251防排烟耐火要求解读
为了全面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和工程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1月颁布公告,批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主编、上海消防总队等单位参编的国家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条款中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部件的选型和选材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17428-2009耐火极限试验方法
·2018年8月正式实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自2018年8月1号开始实施。目前,按照该新规范设计 的项目陆陆续续进入验收阶段。其中,关于风管耐火极限的问题经常在验收中提出。
隔热和耐火极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耐火极限定义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的时间,用小时表示。
归纳如下:
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的3.3.8条、4.4.8条及4.5.7条的要求,防排烟(含排风兼排烟)及补风(含送风兼补风)管道根据所在位置不同采用不同耐火极限的风管:① 竖向设置在独立管井内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不低于0.5h;未设置在竖向管井内或与其它管道合用管道井的加压送风竖向管道耐火极限不低于1.0h。② 水平设置的防排烟管道,当设置在封闭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当未设置在吊顶和设置在镂空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③ 设置在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其余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小于1.0h;④ 补风管道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5h,当补风管道跨域防火分区时,其耐火极限不小于1.5h;⑤ 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