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管耐火极限国检报告
2007年逐渐,防排烟标准就已公布讨论稿,11年之后总算执行。自旧版《高规》与《建规》业务合并原工程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部分信息合拼,构成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排烟系统内容单独出去,构成了现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中有关通风风管耐火等级标准的条款如下所示:
3、防烟系统设计方案
3.3.8 机械设备加压送风管路设置和耐火等级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纵向设定的送风管道应单设在管井内,当确实有困境时,未进行在管井内或与其它管路共用管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1.00h ;
2、水准设定的送风管道,当设在装修吊顶内时,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0h;当未进行在装修吊顶内时,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1.00h。
3.3.9 机械设备加压送风系统的管井应使用耐火等级不少于1.00h的隔断墙与邻近位置隔开,当墙壁务必设定检修门时要选用乙级防火门。
4、排风系统设计方案
4.4.8 排油烟管道设置和耐火等级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排油烟管道以及相连接构件理应能在280℃时持续30min确保其结构完整性。
2、 纵向设定的排油烟管道应设在单独的管井内,排油烟管道的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0h。
3、水准设定的排油烟管道应设在装修吊顶内,其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0h;当确实有困境时,可以直接设定在房间里,但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00h。
4、设在过道位置装修吊顶里的排油烟管道,及其穿越重生疏散出口的排油烟管道,其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00h,但配套用房和车库的排油烟管道耐火等级并不小于0.50h。
4.4.11 设定排油烟管道的管井应使用耐火等级不低于1.00h的隔断墙与邻近地区隔开;当墙壁务必设定检修门时,应使用乙级防火门。
4.5.7 送风管路耐火等级不宜小于0.50h,当送风管路超越疏散出口时,管路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1.5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