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建材认证证书介绍
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认证模式为:提交申请+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中国绿色建材认证证书包含如下内容:
1 证书的保持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 5 年,证书的有效性通过定期监督来保持。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90天内提出延续申请。证书有效期内后一次获证后监督结果合格的,认证机构应在接到延续申请后直接换发新证书。
2 证书覆盖内容
认证证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的名称、地址;
(2)认证单元名称,及产品名称、系列、规格型号等;
(3)认证依据;
(4)认证模式;
(5)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6)认证机构名称;
(7)证书编号;
(8)其他依法需要标注的内容。
中国绿色建材认证证书
3 证书的变更
认证委托人在工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地址、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产品名称/型号等,从而可能影响证书内容发生变化时;已获证产品发生技术变更可 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时;或产品标准更新可能影响检测结 论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由认证机构评价变更内容与原认证范围的一致性程度,并根据差异进行补充评审、检验或检查。
对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应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4 证书范围的扩大与缩小
认证委托人需要扩展证书覆盖认证单元的范围时,应按认证的规定进行。对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当企业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时属缩小 认证范围,原则上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注销该企业相应的认证单产品。企业退还认证证书,同时停止在该产品上使用认证标识。
5 证书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当认证委托人违反认证有关规定、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或者无法继续生产时,认证机构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撤销和注销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认证委托人可以向认证机构申请暂停、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认证机构提出恢复申请,认证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否则,认证机构将撤销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